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与买受人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心支行于2008年5月5日签订的编号:2008009号《债权资产转让合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已将其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债务人和保证人权利转让给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心支行。自公告之日起,请相应的债务人及保证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心支行履行相应合同(协议)约定的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 2008年9月16日
利息截止日:2008年3月2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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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整体债权 |
本金余额 |
利息余额 |
担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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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犁州人行天宝金店 |
299,460.93 |
200,000.00 |
99,460.93 |
伊犁州力新房地产开发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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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9,460.93 |
200,000.00 |
99,46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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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乌鲁木齐办事处 |